梅花易数“观梅占”测字解析
《梅花易数》传本中有一个著名的占例――“观梅占”。它给后世留下了典型范例,同时,它也给后世留下了费猜之谜。
一、 典型范例:
1. 年月日时起卦: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,康节先生偶观梅,见二雀争枝坠地。先生曰: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。今二雀争枝坠地,怪也。”因占之,得泽火革,初爻变咸,互见乾、巽。
2. 体用互变解卦:先生断之曰:明晚当有女子折花,园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惊坠地,遂伤其股。兑金为体,离火克之。互见巽木,复生起离火,则克体之卦气盛。兑为少女,因知女子被伤;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、况金克之,则巽木被伤,而巽为股,故有伤股之应。幸变为艮土,兑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伤,而不至于凶危也。
二、 费猜之谜:
在《梅花易数之八卦万物类占》中,单单兑卦类象,作者列举了二十七类一百一十二象。为什么在“观梅占”中,独独以兑卦为少女呢?为什么“观梅占”独验于人事呢?这确实是一个困扰后人的费猜之谜。
对于这个问题,前人已作了初步研究。《梅花易数之心易占卜玄机》说:“谓他人折花有毁,皆可切验之真,是必有属矣!”这是一种猜测,究竟有何“属”呢?不得而知!
《梅花易数之三要灵应篇》中。作者提出了十五类外应情况。显然,外应思想大大地扩展了占卜的信息来源。外应是特定条件下的信息反应。《梅花易数》“观梅占”的外应是什么呢?为了推测当时的外应信息,我们不妨先看另一个占例:
1. 观物占例:据《字触?外部》转载:南宋时期,安徽新安人汪龙,双目失明,人称“瞎龙”。他善于“遇物起数,多奇中”,因而门庭若市。徽州太守怕他妖言惑众、聚众闹事,想刁难并法办他。有一天召汪龙到府衙,太守问他:“我手中何物,如果说对了就放了你;如果说错了,就用乱杖打死你。”汪龙请求指一个东西提示提示,以便猜射。大堂之上刚好有一名少妇替亡夫诉冤,太守指了指少妇,汪龙立刻回答说:“是一只麻雀。”太守吃惊地问:“是活的还是死的?”汪龙机敏地答道:“生死在老爷手中掌握着。”太守听罢,说:“可以与这个盲人谈术数。”并问何以知之。汪龙回答说:“那个妇人是一个年少佳人,又穿孝服,以意解之,就知道是麻雀。”
2. 有益启示:汪龙的遇物起数,实质上就是邵子的观物起数。北宋与南宋相去不远,邵子的“观梅占”,汪龙或有所知。从汪龙的观物占例中,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:从拆字的角度看,“雀”可拆为“少”、“佳”,以“对关法”完整地说,乃“少年佳人”。
3. 观梅占例:在“观梅占”中,邵子见“二雀争枝坠地”,以“雀”为“少年佳人”,以兑卦应少女,诚有以也。
综上所述,“观梅占”中,作者秘而不宣的外应,其实就是拆字之应。它正是《梅花易数之三要灵应篇》中的第十一应也。本文引述“观梅占例”是虚,以《梅花易数》解《梅花易数》是实。外应系统非常复杂。书不尽意,言难尽传,所以历代占卜高手称其为不宣之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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