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卦宫世应
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,即相互资生、相互制约关系。
从相生而言,每一行都具有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两种关系,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形成了一种父母、我、子孙之间的三角关系。从相克而言,每一行都具有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两种关系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形成了一种官鬼、我、妻财之间的三角关系。因此,每一行都具有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、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四种关系,与“我”组成两种三角关系,从而维持着五行体系的动态平衡。
太极→两仪→四象
圆心→鱼眼→鱼眼阴阳鱼
卦宫→世应→世应上下卦
生“我”者为父母;“我”生者为子孙;克“我”者为官鬼;“我”克者为妻财;同“我”者为兄弟。六亲以卦宫为中心排定,卦宫就是“我”,不是持世之爻,持世之爻只是两仪其中之一仪,卦宫才是太极。误以为持世之爻是“我”,实质乃误以为持世之爻就是六爻卦之太极。
卦纳“父母、兄弟、子孙、妻财、官鬼”五亲,为什么要称为“六亲”?
《火珠林》称“卦身为一亲”。而所谓的“卦身”与“父、兄、孙、财、官”无任何亲缘关系。还有一亲其实就是“我”,因“五亲”是视其与“我”的关系而定。“我”由卦宫五行派生,即乾宫以金为我,震宫以木为我等等。
“我”的父亲母亲;“我”的子孙后代;“我”的丈夫情夫;“我”的老婆情妇;“我”的兄弟姐妹。这些只是最基本人伦上狭义的类象——同理,卦宫为“我”也仅仅是狭义上的类象。
以狭义的人伦六亲功能、属性类推出来的一切人、事、物、象,构成了真正广义上的六亲——同样道理,真正广义上的卦宫“我”是指社会公共立场。
比如测财,卦宫五行克者代表钱财——不光在卦主自己眼里是钱财,从社会公共角度来看也是钱财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——天人合一。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,有一个公共的价值判断标准。六亲以卦宫五行为中心确定,反映了从社会角度对人事物进行客观定位。
凡卦必有世应重心,世应表示关乎此事的重大事物标志,也是站在社会公共立场来反映客观现实。
判定吉凶以持世之爻为主,但是看吉凶时还要看为主之爻与它爻的关系,于是有应爻。下卦为地;上卦为天。易气从下生,动于地之下则应于天之下;动于地之中则应于天之中;动于地之上则应于天之上。初以四、二以五、三以上,此之为应。
主卦以卦宫五行为中心,以世应为两个基本点(其中持世之爻为第一基本点、临应之爻为第二基本点)。变卦是随着主卦上、下两经卦爻之动变而出现的。变卦中的为主之爻是主卦动爻变出之爻。变爻是其本位动爻的自身因素。这便造成了变爻的六亲仍然以主卦卦宫五行为中心来确定,而不是以变卦卦宫五行为轴来定。所以六爻预测体系不用考虑变卦的卦宫五行和世应——正如虽然平时标出伏卦,却不用考虑伏卦的世应一样(主卦的卦宫五行与伏卦相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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